“地产老板雇凶伤人”,有钱就能无法无天?
2016-03-01 13:22:13 来源:汉网

1月18日,兴安县住建局一名秦姓领导被人用铁棒打断双腿。随后,警方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原来,嫌疑人之一蒋某因房地产项目未获住建局审批,遂雇人报复审批组成员秦某。目前,这3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提请检察院批捕。(据2月29日《广西日报》)

法治社会,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凌驾于法律之上,对于这位地产商的非法行为,其终将会受到法律的惩处。当然,通过这起案例,不仅反衬出当事商人的无法无天,同时,也提醒广大公众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尤其是对于广大公众人物来说,更应当做遵守法律的带头人。然而,近些年来,包括影视明星、商人等公众人物违法犯罪的案例可谓屡见不鲜。

这其中,有多位影视明星或是涉嫌酒驾,或是长期吸毒,以致于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殊不知,对于很多影视明星来说,他们是公众所追捧的偶像,特别是他们的言行举止,很容易受到青少年的追捧与效仿,在这样的情况下,公众人物不仅要自觉守法,更要随时随地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真正让自己成为德艺双馨的明星。

另外,当下很多商人借助市场经济的大潮,脱颖而出成为了亿万富豪,他们同样是受公众所追捧的“明星”。因此,对于广大商人来说,在法治社会同样应当成为“守法样板”。无论是平时驾车出行,还是在用人等方面,都应当严守法治理念。可是,近些年来,一些开宝马、奔驰等豪车的商人,其言行举止同样令大众失望。

这其中,既有一些商人自恃自己拥有大量财产,自信地认为用钱可以“摆平”一切,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也不排除有一些单位、部门的公职人员,在收受了“好处费”后便丧失原则,为这部门特殊人群大开“绿灯”,继而纵欲他们为所欲为。不过,在当前全面优化作风建设,着力推进依法治国的大形势下,此类不正之风终究失去了“市场”。

如今,面对“地产老板雇凶伤人”的案例,当应依法严惩涉事老板,同时,这也提醒广大公众,尤其是公众人物,莫因自己拥有特殊的身份而无视法律,否则,等待你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周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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