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让潜规则成为贪腐的遮羞布
2016-05-03 17:30:35 来源:汉网

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近日发布了《2015年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报告显示,当前以潜规则为名,受贿、索贿现象仍然不在少数。个别领导干部认为,逢年过节收些礼品、礼金是人之常情,并不为过,最多算是违纪;更有甚者,对于“吃回扣”“拉关系”等认为是市场“潜规则”、是社会普遍现象,难以自律。(人民网)

不知何时“潜规则”一词成为许多人推崇信奉的为人处事的不二法门,个别领导干部把“吃回扣”、过节收送礼金当作为官处世的“潜规则”。可是什么是潜规则?简单地说,就是在我们的现实“规则”之后所隐藏着的另一种规则,某些在实际上得到遵从的规矩,背离了正义观念或正式制度规定,侵犯了主流意识形态或正式制度所维护的利益,因此不得不以隐蔽的形式存在。通过这种隐蔽,当事人将正式规则的代表屏蔽于局部互动之外,或者,将代表拉入私下交易之中,凭借这种私下的规则替换,获取正式规则所不能提供的利益。

这种潜规则阴影下的领导干部的处境和抉择损害的是人民群众的利益,潜规则的背后掩藏的却是真腐败,他们妄图把这种潜规则作为自己贪腐的“遮羞布”,来满足自己的私欲。在中央和地方严惩职务犯罪的大背景下,一些腐败分子“另辟蹊径”,以“借钱”、“入股”、“帮忙”、“人情往来”等表现形式的新型受贿犯罪屡屡发生。这种以“潜规则”为名的受贿,只不过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罢了,其实质是权力寻租,是一种更为隐蔽的腐败犯罪。

如才能何撕掉潜规则这块“遮羞布”,把贪腐裸露在正义的阳光下,接受人民的审判?笔者认为,要大力地提倡规则意识,坚决反对“潜规则”意识。对“潜规则”言,不排除其有合理的地方,即要让合理的地方“露出表面”,大家共同遵守,又不要让合理的和不合理的都“潜”下去,那些“不露在表面”的,就要让它总也露不出来,灭其于初始状态,不然等这些个“潜规则”大行其道,那就晚了。国家应该不断完善明规则,吸纳潜规则中合理之处整合予以规定,其不合理之处一定坚决消灭,使规则意识不断进步。

常思贪欲之害,常戒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德。为官者,要独善其身,要守规矩、讲政治,绝不按“潜规则”做事,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位卑未敢有贪念,权重更常思清廉”。无论何时何地,无论是身居高位,还是一介小科员,都要时刻牢记人民公仆的身份,常思正直清廉。(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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