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考是局长“日理万机”还是“满腹经纶”?
2016-12-28 16:04:11 来源:汉网

据新闻,近日,有网友举报湖南衡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缺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由“枪手”替考及监考人员纵容问题。25日,湖南纪检监察部门对外通报称,经调查情况属实,替考的“枪手”主任已被免职,涉事的缺考局长等7人受到不同形式的处分。(新华网,12月27日)

学习是无止境的,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学习不能滥竽充数,更不能为了“高帽子”而徇私舞弊。执法水平和能力不足可以通过培训学习来提升,但是盲目的为了获取执法资格而找人“替考”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污渍”,执法资格中替考、弄虚作假的恶劣行为必须严惩。替局长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事件,不仅违背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还反映出行政机关中岗位职责、职位类别认识不清。

案件一出,虽然相关部门做出相应处理,但是处理结果让人 “蓝瘦”。通报显示,对“枪手”周某华的处理最重,免去职务;对法规股长和“枪手”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仅对涉事卫生局三位领导成员进行诫勉谈话。对涉事的领导仅仅是谈话诫勉处理,对这样舞弊行为“轻描淡写”就因为是领导吗?不能严肃处置?古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为何对领导的处理就是这样避重就轻?领导干部应该是榜样,领导干部的作风联系着党风,党风引领着社会风气。怎么是不痛不痒的处理?还能如何纠正这种不良风气?

取得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是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行驶行政执法权力的首要条件。而靠舞弊取得执法资格不仅玷污了行政执法,更让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遭受质疑。执法资格不是一顶“高帽子”,不是谁都可以去弄一个“戴起”,“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岗位不同、职位类别不同,不是执法岗位、不是执法类职位就不要去揽瓷器活。局长找替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闹出这样一出法治政府建设闹剧。

执法资格考试,局长找人替考。考试就那么一两个小时,试问,局长是真的公务繁忙而无法抽身?还是局长认为自身满腹经纶不用考试、不用学习?笔者觉得,局长,态度就是错误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岂能这样儿戏?没有一点纪律性和严肃性。不能让“枪手”和法规股长成了“背锅侠”,这样有组织的舞弊行为岂是一个下属就能够擅自安排的,应尽快查明涉事领导在替考过程中,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严肃处理,对相关负责人的追责不可轻轻带过。(文/禾八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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