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如何让农民工讨薪不再难?
2017-01-06 23:08:45 来源:汉网

随着2017年春节临近,工程建设领域又将迎来工程款、工资款结算高峰,农民工讨薪、维权事件也将进入高发期。(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1月6日)

农民工是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在城镇各个领域,为城市繁荣、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恶意拖欠农民工“血汗钱”,是当前工程建设领域的“顽疾”,欠薪行为侵害的不仅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更是阻碍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硬伤”。

目前建筑施工企业普遍采取“平时只给农民工发基本生活费,工程竣工后或春节前结清工资”等做法,将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捆绑在一起。一旦工程款无法到位,极易导致欠薪。

此外,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法律意识较为淡薄,或者出于“老乡介绍的、不签劳动合同也没事”以及“怕被解雇”等方面的考虑,致使合同签订率非常低。最后,对簿公堂,两手空空,“赔了夫人又折兵”。

同时,保障工资支付的法律制度仍不健全,解决欠薪问题的刚性不强,直接影响了依法行政的手段和效率。

为了保障农民工权益,确保农民工拿到自己的劳动报酬,相关部门要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法快速调处劳动报酬争议,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工资报酬权益。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对欠薪单位的处罚不仅是经济上的,还应包括企业信誉、行业准入等一系列的降级限制措施。对确有执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或移交公安、检察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而充分发挥执行工作威慑功能,促进用工单位及时履行法律义务。同时建立各个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联动机制,及犯罪案件在查处方面的衔接工作。

各级政府也应建立工资应急保障金,主要是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金额较大、一时间筹集不到足够资金的情况下,用来垫付部分工资或给农民工提供部分生活费,解决被欠薪农民工的实际困难。但这不是政府代用人单位来支付工资,只是垫付部分工资,最终还是要从企业追讨欠薪,是一种应急措施。

总而言之,依法彻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就需要把进行相应的立法、强化执法和建立对农民权益保护的法律援助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拖欠农民工工资,才能真正堵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漏洞,农民工最基本的权益将得到更好地维护。(马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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