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空饷”应以诈骗罪论处
2017-05-24 08:57:09 来源:汉网

几天前,顺义区一服装厂老板李先生发现,厂内多名员工请病假不来上班领空饷,却在外面另谋职业。让他生气的是,被点破后,几名员工还死咬着不承认。无奈下,李先生报警求助。昨天,顺义警方表示,经过初步核查,24名员工的假条均为伪造,涉案金额高达35万余元,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国网 5月22日)

服装厂的李老板最近很郁闷,厂子亏损的时候竟然有近20名员工在请病假,人不来干活不说,厂子还要给他们交五险一金。经过他明察暗访发现,这20名员工竟然没有一个是真的生病。更加过分的是,他们不仅没病装病,还在休假同时做了兼职,搞起了副业,拿两份工资。虽说这样的员工不要也罢,但是他们却都否认自己“没得病”,不肯上班也不肯承担损失,李老板最后只能选择报警求助。

虽然目前结果如何尚未有定论,但笔者认为,“骗空饷”者应以诈骗罪论处。根据诈骗罪特征,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骗取金额较大即可构成诈骗罪。20个人请假,厂子亏损了近35万元,平摊到每个人身上也有近2万。依据司法解释,诈骗3万元以下属于数额较大,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把“骗空饷”的人们以诈骗罪论处,理所应当。

无论是“骗空饷”,还是“吃空饷”,在某种程度上都已经成为了根深蒂固的顽瘤。无论“严打”力度有多大,只要稍微一不注意,马上就“春风吹又生”了。究其原因,还是因为人们的法律意识淡薄。对于端着“铁饭碗”的人来说,吃空饷“罪”不至于上公堂。有些部门对于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算进行清扫,也只是让他们回来上班,所骗取的收入也就“白吃”了。此次闹得轰轰烈烈,不外乎是因为“骗空饷”者严重影响到了企业的利益,不得已而为之。如果“骗空饷”者能够及时补清所骗钱财,相信企业也会选择“既往不咎”,最多只是将他们开除,而不会选择对簿公堂。

中国是个人情社会,无论如何都要看三分情面,留几分面子。但是,这种情面有时候却会严重妨碍法律的执行。“吃空饷”、“骗空饷”都违反法律,理应受到相应惩罚,承担刑事责任。同时,不应只追究欺骗者的责任,他们的假条从何处来?是不是还有包庇者?这个违法链条上的所有人都应受到应有的惩罚。以诈骗罪来论处“骗空饷”者毫不为过,反而是恰合时宜。只有绝不手软,严格惩罚才能避免此类事件春风吹又生。(文/ 杨雅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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