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打人只因“官本位”思想作祟
2017-06-15 23:30:51 来源:汉网

近日,宝鸡一位老人用7万元积蓄购买了宝鸡一公司的原始股。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该公司无权出售原始股,老人子女担心父亲陷骗局,向华商报反映。华商报记者调查了解到,宝鸡市质监局高新分局原副局长安晓明涉嫌以公务员身份参与该企业经营,昨日上午,记者来到质监局对安晓明进行采访求证时,遭安晓明谩骂和殴打。(6月15日  《华商报》)

近年来,个别党员干部无视党纪国法和自身形象,在公众场合因为一些小事对人民群众或工作人员大打出手上演“全武行”的情况已经屡见不鲜,如殴打停车收费员、小区保安、医院护士……今天这篇“记者采访原副局长遭殴打吐血”的报道出来之后,相信又会立刻引发网友们的热议,“官员打人”话题或许将再次被推向舆论高峰。

这一起起恶性事件,不仅给被打之人带来身心伤痛,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官员打人最直接的是侵犯了他人的人身安全,给人民群众带来身心和身体上的伤害,而且也会间接破坏党员干部在人民心目中的公仆形象,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更与我们如今大力倡导建设和谐社会、法治社会的氛围格格不入。

笔者认为,官员打人事件之所以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主要还是涉事官员的特权思想和“官本位”思想在作祟,正因如此才会出现漠视党纪、漠视法律、漠视群众的种种陋行。“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咱们的领导干部如果常年浸染在特权思想里,就会自然而然地养成这样的习惯——只准他们给别人立规矩,不准别人跟他们讲规则;只准他们给别人发号施令,不准别人跟他们讲道理。如此一来,打人的官员便会把任何不能随心所欲解决的事情都看成是在挑战他的权威,就会居高临下地看待一切本应平等沟通的对象,就会觉得身份是所有场合的通行证,就会觉得权力是一切事情的许可,包括使用暴力。

对待这类打人官员,一定要严惩不贷,不仅要对其进行党纪政纪处分,更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让官员心生畏惧,迫使其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净化干部队伍形象,努力摆脱特权思想。当然,要想彻底解决“官本位”问题,还得从法制入手,必须树立以法治国与依法行政的理念,把强化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体现出来,要让法律面前无特权落到实处,坚决杜绝特权意识和特权行为。此外还得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强化宗旨意识,让为人民服务不止说于口,还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作为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人民公仆的使命与责任,切实加强自身道德修养,低调做人,慎独慎微。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走群众路线,就要从点滴做起,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服好务,而不是和群众争利,甚至对群众动武。“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不仅仅是一个口号、一个要求,更是党立国存的基石,基石不存,国之焉在?(文/许谨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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