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挂药店”岂能成医院的“托儿”?
2018-07-26 10:59:49 来源:汉网

不少患者有这样的经历:医生看完病后,开出两张药方,一张在医院内拿药,另一张要“出门左拐去XX药店”。院内部分药品是可以医保报销的,院外拿的药则是自费。有此经历的患者对于在医院看病却要在院外药店自费买药表示不解,质疑“医生勾结药店拿提成了”,而医生们则喊委屈,表示这种操作原因复杂,他们也有些无奈。(7月26日,新华网)

近年来,为了遏制药品过度使用,国家引入“药品零加成”和控制药品占病人总费用的比例(药占比)等举措,国家医保政策保基本医疗,医院药房只允许有1500到2000种左右药品引进,多为医保范围内的基本药品,而包含不同名称和规格的各种药品加起来可能有十万余种,医院内部的药房无法满足所有病人的需求,院外药店就成了替补队员,部分类似保健品的药物或者非药物进不了医院药房,但能进药店,如病人需要吃的保健品、铁剂、钙剂、锌、维生素D等,而且药店没有不能收取15%的药品加成费的规定,导致公立医院隔壁开的药店,确实生意很好。

看似“外挂药店”是为了最大程度地满足患者的需求,然而由于是完全自费,也变相加重了患者的经济负担,长此以往也不排除医生与药品经销商利益勾结,从而滋生腐败,“外挂药店”实则是医院变相的提款机,以患者需求为“挡箭牌”,是国家医药改革路上的绊脚石,是典型的上有政策、对有对策的改革后产生的畸形“怪胎”。笔者认为,任何一项改革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没有一出台就实全实美,无懈可击的,如果真是国家的医疗改革还需有完善的地方,那么各级公立医院应走正常的信息交流反馈渠道,积级与国家主管部门将实情进行反映和出谋划策,而不能一门心思开辟“旁门左道”。

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和控制药占比的目的,是为了遏制医院过度开药等趋利行为,让群众得到实惠,但对于药占比指标控费不能“一刀切”,避免控费导致患者吃不上、吃不起药,应更加合理部署控费考核体系;同时,有关部门应及时调整进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增补患者需要的常见药,不能一味将低价药作为基本用药,应将性价比高的药纳入医保用药目录,保证群众用得起药的同时,还能用上好药,也许这才是医院改革应加以完善的地方,“外挂药店”绝不是医疗改革的初衷和目的。(蔡菲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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