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款遭肇事司机私吞
2016-08-25 04:01:00 来源:武汉晚报

本报讯(记者明凌翔通讯员黄佳妮李祎洁雷远勇)近日,家住洪山区卓刀泉街的杨军(化名)十分郁闷。原来,他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事后与肇事司机“私了”签订赔偿协议,并委托肇事司机办理理赔手续。不料,对方竟悄悄领走了保险理赔金。无奈之下,他找到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去年底,杨军在通过武汉体育学院门前的人行横道时,被一辆抢道的出租车撞伤。肇事司机朱某将他送往医院治疗,住院一周花费医疗费近5000元。出院后,杨军向朱某提出索赔。朱某表示,自己的车上了保险,完全可以全额赔偿,但需要等待保险公司的理赔款到位。同时,他提出,由于理赔流程较繁琐,建议杨军与他签订赔偿协议及委托理赔手续,并将医疗病历、发票等相关证据交给他,由他办理理赔手续后再将赔偿款转交给杨军。杨军第一次遇到交通事故,没有处理纠纷的经验,觉得朱某的建议有道理,便答应了。

然而,大半年过去了,理赔款迟迟没有打到杨军的账上。杨军数次询问朱某,朱某都以“保险公司理赔流程复杂,需要数个部门的领导签字确认后才能放款”为借口敷衍。杨军只好自己去保险公司询问,这才发现自己上了当。原来,朱某将全套资料交给保险公司后,公司很快进行了受理,并在两个月前就发放了理赔款。

洪山区法援中心工作人员解释,依据《合同法》第八条规定,本案中,杨军与朱某在各自表达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签订的赔偿协议属合法有效协议,双方应依约定履行义务,未履行义务者构成合同之债,杨军可以依协议以合同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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