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共买福利房 百年之后怎么分
2016-06-29 07:14:00 来源:武汉晚报

王女士:王女士再婚后与配偶共同出资购买了单位的福利房,房产证上写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结婚时,丈夫的女儿和王女士的两个儿子都已成年,丈夫的父母现均过世。王女士问,若丈夫去世后该房产该怎么分?

法官:该房产属于夫妻婚后共同财产。若王女士丈夫去世后,该房产的一半归王女士所有,另一半属于王女士丈夫的遗产由王女士和王女士丈夫的女儿各继承一半,因王女士再婚时其儿子已经成年,王女士的儿子与其丈夫无扶养关系,不能继承其丈夫的遗产。

记者杨蔚通讯员李金星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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