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万勤实习生杨旋通讯员李金星张启胜)昨天,武汉市中级法院、武汉晚报周二之约走进蔡甸孙家畈小区送法,在咨询现场,一位姓冯的女士问:“我大姨因没有履行法院的判决书被判刑,要坐两年半牢,外公外婆天天哭哭啼啼找我要大姨。我不明白,不履行判决,后果真有这么严重吗?”
蔡甸区人民法院的法官表示:不履行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后果确实很严重。基本的情况是,对方向法院申请执行后,法院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两次张贴限期腾房公告,并多次和冯的大姨谈话,但她仍强占对方的房屋,拒绝在限期内搬出;在法院强制腾房时,还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执行。
“你大姨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她的行为扰乱了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触犯了刑法,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她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是正确的。”法官说。
蔡甸区人民法院的相关负责人称,“执行难”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和难点。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损人又害己。目前,人民法院紧紧拧住执行工作这个“牛鼻子”,坚决“向执行难开刀”,加大惩戒力度,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全面制裁抗拒、妨害、干扰执行等违法行为,有效震慑“老赖”,坚决捍卫司法的公信与权威。